法制網訊 記者黃輝 通訊員朱信顥 江西女子以幫助藝人上央視《星光大道》為名,簽署合同詐騙23萬元。9月22日,江西省湖口縣公安局成功破獲一起合同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焦某某(女,53歲,江西永修人)。
  經查,2012年初,江西省九江市某傳媒公司的焦某某與被害人李某簽訂演出協議書,承諾在2014年2月28日前確保李某之女參加中央電視臺《星光大道》比賽,並能獲得演唱賽周冠軍,但李某要支付30萬元費用。談好條件後,李某在2012年6月和2013年8月分別向焦某某支付了人民幣13萬元和10萬元。但焦某某在收到23萬元後,對允諾的演出和獲獎事宜以各種理由推脫,且拒不返還錢款,李某無奈之下選擇報案。湖口縣公安局受理案件並及時開展了調查工作。民警經初查發現,焦某某和李某簽訂合同並收取錢款後,交給李某的所謂中央電視臺《星光大道》的邀請函,經中央電視臺綜藝頻道證實純屬虛構。
  目前,犯罪嫌疑人焦某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已被刑事拘留。  (原標題:合同詐騙 以幫藝人上“星光大道”騙財2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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