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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4月28日,銀川市興慶區銀橫路發生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案發後,民警多方尋找破案線索,最終利用微信朋友圈,成功抓獲肇事者。
   該事故見證者王剛(化名)回憶,他在駕車行駛過程中,看到前面3輛車併排行駛:左面是一輛白色廂式貨車,中間是一輛兩輪摩托車,右側是一輛紅色三輪摩托車,在接近銀橫路高架橋時,兩輛摩托車發生剮碰,兩輪摩托車倒地,廂式小貨車的右後輪從兩輪摩托車駕駛員頭上軋了過去。隨後,小貨車向西行駛。王剛緊跟肇事逃逸的兩輛車,並用手機拍下了肇事車輛照片。當晚,興慶區交警二大隊副大隊長賈萬良通過微信朋友圈徵集線索,同時印發了《協查通報》。
   次日上午10時左右,王剛看到賈萬良發的微信後,立即將手機拍到的肇事逃逸車輛照片傳給賈萬良。民警迅速核查,直接找到了兩輛肇事逃逸車輛。4月29日下午,駕駛寧ACS201號白色的江淮牌輕型廂式貨車的駕駛員張某某和駕駛寧CK1803號紅色三輪載貨摩托車駕駛人胡某某相繼投案自首。
   民警將從張某某駕駛的貨車右後輪擋泥板上提取的疑似血跡附著物和胡某某駕駛的載貨摩托車刮擦痕跡送檢,並對張某某、胡某某實施了15日行政拘留。5月14日,根據鑒定結果,交警認定張某某和胡某某兩人共同承擔此事故主要責任,駕駛寧C23411號普通兩輪摩托車的死者吳某負事故次要責任。
   5月14日下午,興慶區交警二大隊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將張某某、胡某某從行政拘留轉為刑事拘留。(黃英蔡進)  (原標題:微信朋友圈幫交警找到肇事逃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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